杀鸡杀鸭他还能看,这种大型动物,切开全是血水哗啦啦的流,实在太恐怖血腥了,他暂时接受无能。
河水是流动的,野猪血顺着河水一路往下。卿言闷声不吭,很快就处理好,他只要肉,内脏那些全部扔掉。
程煜看的心疼,嘀咕道:“这猪下水才好吃啊,猪肚,猪肚那么贵哎……”
“你要吃?”卿言将扔掉的猪下水又捞了回来,里面的东西流出来,程煜顿时没有了胃口,连忙摆手,“不要不要,你扔了!”
猪内脏好吃是好吃,可是这玩意这么脏,还臭,如果没有专门的调味料处理过,单是下点那个什么果子烤一下,味道绝对很刺激。难以下口不说,估计是连鼻子都会感受一场来自大自然的味道风波。
程煜不会做饭也没做过,但他也知道猪大肠是要严格处理干净了才能吃的,这里条件有限,压根无法处理这么高难度的食材,便只能看着它白白浪费掉。
“你们这里有没有盐巴辣椒那些,猪大肠估计要用盐巴和辣椒这些味道冲的东西腌制过后才能清除那个气味。”程煜看着逐渐燃烧的火苗说。
“辣椒?”卿言表情有些迷惑,显然压根不认识这个东西。他用石刀将野猪肉一片片切下来串好考上,肋骨排直接用木棍和薄石片的结合制作了一个简易的烤架放到上面整块烤。
“辣椒就是一种蔬菜,可以直接炒来吃烤来吃,也可以做调味和配菜。”程煜懒得和他解释那么多,说了他没见过也听不懂,干脆说,“吃完我们到处逛逛吧,我想看看附近有没有我认识的东西,如果能找到辣椒就更好了……”
毕竟他口味挺重的,一直都是无辣不欢的主,这几天吃这些烤肉吃的他嘴巴都淡出鸟来了。
对于他的提议,卿言没有任何异议。
程煜手托下巴看着他忙活,心里突然泛起了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其实仔细想想,这男人还是挺不错的,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丝毫不抱怨什么我男的我不做家务不做饭,让他跟着出去闲逛,他也绝对不说无聊或者露出不愿意的表情来,晚上睡觉也是老老实实,脾气平和不易怒,长的还这么帅……
综上所述,这样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估计也找不到几个——毕竟程煜自己毛病就一大堆,不会做饭不爱做家务,如果对象每天拉着他去逛街,他也绝对不乐意,会非常烦躁。
这样想想,卿言其实挺适合当对象的?
毕竟除了上面所说的那些有点之外,卿言还有一个让他非常满意的地方——时长,码数,以及技巧,无一不是顶尖,非常直接的说,他简直是大猛1的完美代言人。
他在想什么呢?打住!立马打住!
意识到自己在yy卿言,程煜涨红了脸,回神就给自己脑门上来了一巴掌。
太不要脸了,昨天才拒绝要和人家做一对,今天就青天大白日的yy人家,还要不要点节操了?
不过节操又能值几个钱呢……程煜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有节操的人。
突然发现卿言在看自己,那个眼神估计是把他当神经病了,他眼睛一瞪,气汹汹地骂:“看什么看,烤你的肉,烤焦了我揍你!”
揍得过吗,当然揍不过,但程煜发现了一个“秘密”,所以他才敢如此大言不惭和嚣张跋扈。几天相处下来,他发现卿言把他当雌性之后什么都会让着他,万事随他,甚至连对他大声说话都没有过。
他有问过这个问题,卿言说了一大堆雄性该做什么又该如何最,他简短的总结了一下他的意思:这是豹族历来的族规,男人要尊重、爱护、尽心尽责的照顾好自己的女人。这里没有别的雄性,他暂时只能担任起照顾程煜这个雌性的责任。
这地方荒无人烟,看着鸟不拉屎,但程煜没想到规矩这么人性化。
啧,虽然被当成雌性让程煜很不爽,但意识到被当成雌性的好处之后他就懒得纠正了,反正他喜欢被人伺候着,对方乐意照顾自己,被说成是雌性也少不了一块肉,索性不理会了。
这里的白夜温差真的很大,晚上程煜得碍着卿言睡,白天吧,阳光毒辣,他不过是拉着卿言逛了不到半个小时,他后背的衣服全都湿了。
不过让他有收获的是,他发现这里居然有野生韭菜——为什么叫野生韭菜呢,因为长的和程煜认识的韭菜一模一样,且还肥大很多,但因为长在野外林子里,所以他加上了“野”字。
韭菜长在阳光晒不到的矮树丛下,韭叶的颜色并不均匀,有一些是绿叶,有一些是淡黄色的,就和他吃过的韭黄一模一样。
“今晚吃个烤韭菜吧。”程煜连根拔起,“天天吃烤肉我都要腻死了。”
韭菜是可以无限再生的蔬菜,割了很快又会长起来,速度非常快,顶多两三天就会长出新的一批嫩芽了。只是现在没有刀子,程煜只能连根都拔了,幸好这里土质松软,拔起来并不艰难,也不会扯断。
程煜拔了一小把丢给卿言,问他:“吃过吗?”
卿言摇头。
程煜拍拍手,感慨道:“你们就只会吃肉,得错过多少美食啊。”
卿言不说话,程煜也没理他,继续往前走,他记得前几天去摘水果的地方就在这附近,他想摘一些回去解腻。
两人摘好水果,太阳已经往西下了,程煜擦了擦脸上的汗,触碰到的面颊有些烫手。若不是有这厚厚的树叶遮挡,他得晒成鱼干吧。
程煜发现这里都没有他认识的水果,只觉奇怪,心道难不成这个时期还没有后来的那些水果吗?可是为什么韭菜又有……
程煜心大,想不通就不想了,毕竟他能出现在这个地方这件事本身就不正常了,还有一只能变成人的豹子,对别的设定还有什么可怀疑的?
这里突然出现一个大着肚子的男人他都不会觉得稀奇了。
只是……程煜不知道的是,他真的很快就会看到大着肚子的男人。
…
早上那顿吃的晚,中午两人干脆没吃,那只大野猪也剩了很多,太阳逐渐西下,天边拿到余光烈的像火烧。临近下午四五点的时候程煜就饿了,他靠着石壁翘着二郎腿指挥卿言。
“把这个的头切了,外边枯黄的叶子剥掉,剩下的洗干净,然后一根根串起来烤。”
他态度并不是很好,卿言没和他计较。也不知道是懒得和他计较,还是真的根深蒂固的思想教育让他真的觉得雌性吩咐他做什么都是合理的。
山洞前那块空地是天然形成的石地,很干净。程煜悠然自得的半躺着,忽然觉得穿越来这里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有人伺候,不用应付复杂的人际关系,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还有个美男搂着睡,这岂不是向往的生活?
与别人穿越到陌生世界的难以接受与无法适应不同,程煜这个人吧,只要有吃有喝还能活着,他生活在哪他都无所谓。
毕竟在21世纪他也是没人疼没人爱,天天都是混吃等死玩爱好运动,猪朋狗友一大把,但真心的拿不出两个……在这里,他似乎也不受影响,还有个他审美之上的美男,何不美哉?
程煜越想越满意,就连卿言之前的提议他都抡到脑子里过了一遍——
还是不行。他是不会被婚姻绑住的人,他也绝对不相信什么婚姻的忠贞不渝。何况他虽心态开放,但也有底线,单身的时候他可以玩N个也不会有心理负担,不需要承受道德的谴责,但一旦和谁绑定了,他若出轨了就是人渣,也会成为程国庆那样他最厌恶的那类人。
程煜有自知之明,他不是什么专一的人,他也没有自信自己会一辈子忠诚于谁,所以他早有打算一辈子也不结婚,单身爱咋玩就咋玩,并不需要和谁绑在一起。
看着将洗好的肉和韭菜拿回来的人,程煜折了几根细硬的小棍子递给他,“将这头磨尖。”
卿言不明白他要作何,但还是照做了,用粗糙的石板将他递过来的几根小枝条都磨尖。
程煜拿了一根,将韭菜一根根串好,“这样,你学我的做。”
卿言依旧是照做。
程煜串了一串就当甩手掌柜了,他手托下巴直勾勾的盯着卿言。这人真的是上帝的宠儿,不论是五官脸型还是身材、乃至于骨节分明的双手都完美的像被精心雕刻的。
他扫了一圈,要说卿言身上能挑出一点瑕疵来,那便是他不白且还有少许斑点的皮肤,但这显然不能说是瑕疵。而偏偏程煜就喜欢肤色健康的男人,正巧了,这人他便咋看咋帅。
卿言弄好韭菜之后问程煜怎么处理,程煜想着烤韭菜需要油,于是拿了快赶紧的树叶在烤猪肉下方接,转头对卿言说,“等下抹上这个再烤,和烤肉一样烤熟了就直接吃。”
“好。”
知道要怎么弄之后卿言就不需要程煜动手了,所有的东西他都自己弄,烤肉的香味阵阵扑鼻,程煜很饿,却无心看肉,只是看向卿言起伏锋利的侧脸线条。
不知过了多久,肉熟了,卿言用石刀将肉分开,垫在干净的树叶上才推给程煜。程煜吃的时候才发现卿言给他切的是肉质很嫩的部位,他看着手里的肉微微发怔。
片刻,程煜看向卿言,他大口咬着肉质比较柴的猪肉部位。又帅又绅士贴心的男人,程煜内心突然燃了一小簇火苗,他望着卿言的侧脸下意识脱口而出,“要不……”
“我们当火包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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