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修竹在见到来人的时候,他猛地心中一颤。
是沈铭修。
沈铭修……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猛地捏紧手中的筷子,他不会要在这怪罪他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擅自逃离他……
毕竟,沈铭修疯起来,什么都敢做。
沈铭修身着黑色风衣,内搭白色衬衫,戴着金丝边眼镜。那长长的眼睛链垂落至诱人的锁骨上方,桃花眼眸在灯光下泛着微光,他浑身上下都充满着魅惑。
不得不承认,沈铭修着实是个长发美人,雌雄莫辩。
但是他越这样,林修竹便越害怕。
沈铭修曾经说过,他喜欢仪式感。
他喜欢在折磨、蹂躏他的时候充满仪式感。
他说,这样便可以让他在艺术中感受快乐。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沈铭修缓步走到众人前,他的目光略过所有人,最后停在林修竹身上。
他缓步走在林修竹面前,眼中溢满了笑意。
“你便是林修竹侄子吧?”
“介绍一下,我按辈分算你的叔叔。”
他将侄子咬得极其重,嘴角泛起的笑意让林修竹不由抓紧筷子。
沈铭修这个疯子又要玩什么叔侄的游戏?
过去沈铭修对他日日夜夜的折磨让林修竹身子本能地颤抖,沈铭修这个疯子总是有些变态的癖好。
沈铭修按照礼节,一一和其他人问好。他目光温柔礼貌,举止间尽显该有的知书达礼。沈铭修疯归疯,但是该有的礼节,他还是有的。
父母微笑着望着这一切,微笑回应后便没有过多说什么。年轻人做什么他们喜欢看着就好,没有多大兴趣去理解他们目光里的暗潮涌动。
林青和景程在桌子下面悄然十指相扣,甜蜜依旧。见到沈铭修,林青眸子一亮,而景程的笑容则越发意味不明。
林修雅见沈铭修来了,完全忽视了她哥的恐惧。她连忙停下品尝美食,冲沈铭修满面笑容。
“沈叔叔,你来了!”林修雅的麻花辫随着她的笑容在不断颤动,“有带什么礼物吗?”
她暗地里戳了林修竹一下,小声说:“他叫沈铭修,是景程叔夫的哥哥。按照辈分,我们得喊他叔叔。”
叔叔?
林修竹在暗地里冷笑,沈铭修不过才27岁,算哪门子的叔叔。
要他叫他前男友叔叔,不可能。
他撇向景程,景程在他看过来的时候,对他回以笑容。
想起景程那斯文败类的性子,林修竹也回了微笑。
对付不喜欢的人,微笑是只是怜悯罢了。
真没想到景程居然还是沈铭修的哥哥,不过看这不同姓,想必是没有血缘关系吧。
也是,要是有血缘关系,那景程之前疯狂追求沈铭修不就是在玩骨科吗吗?
他们,不愧是兄弟,没有一个正常的。
倘若这两个变态若是在一起了,谁玩死谁,还真难说。
“有礼物。”
沈铭修将目光从林修竹身上离开,对上林修雅的纯真笑容。
他轻笑一声,坐下,从风衣口袋里拿出了一个怀表。
那怀表精美,鎏金的表盖在灯光下泛着金色的光泽。修长的手把玩着那怀表,长链在手心中滑动。
“啪——”他把怀表打开,露出来里面的照片。
照片里是金色的笼子,那笼子里关着一只夜莺。夜莺在笼子里漫开的玫瑰花里歌唱。鲜血从腹腔中流出,荆棘刺穿了它,鲜血晕染了玫瑰,玫瑰在鲜血浇灌下越发艳丽。
“知道这是什么吗?”他柔声问林修雅。
林修雅接过怀表,细细评析那张照片说:“这张照片,让我想起夜莺与玫瑰。”
沈铭修柔柔地笑了,在外人面前他常常装得如此温文尔雅。
“对,这便是王尔德的童话。夜莺为了心爱之人而悲情歌唱,它倾尽满腔的爱意,直至唱死,直至用鲜血浇灌出艳丽的红玫瑰,用血给心爱人的玫瑰浇灌出最艳丽的色彩。夜莺用生命和鲜血送了心爱之人最美的玫瑰。”他在对林修雅说话,目光却时不时落在林修竹的身上。
落在林修竹身上的目光中的感情似有狂风呼啸而过,猛烈凶猛。
他将目光落回林修雅身上,微笑着说:“我很喜欢这个童话,它就像在述说着凄美的爱情。夜莺为玫瑰而歌唱,为玫瑰而死亡。它的生命因为玫瑰而不幸,却又因为遇到玫瑰而绚丽。它的爱意蕴含在那夜夜不停息的歌声里,晕染在那滴红玫瑰的鲜血里。似一曲悲歌,读来不免惋惜。”
他的眸子里流露过哀伤,眸中带光。
“修雅,如果你是夜莺,你会选择怎么做?”他问。
“我?”林修雅毫不犹豫地回答,“如果是我,我当然不会像那个夜莺般那么愚蠢啊!我会选择不送喜欢的人的玫瑰,天下的人,我为什么要为那个喜爱的人倾尽所有,甚至是生命?玩玩就够了,我才不会倾注感情呢!我爱谁谁,爱谁谁!”
“修雅,一听便知道你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
他待林修雅说完,他开口了,语气缓慢又带着哀怨:“如果我是夜莺,我不会做出你的那个选择。”
林修雅抬头,问:“那沈叔叔会选择做什么?”
“我会……”
沈铭修浅笑一声,似在自嘲,眼里的哀伤难掩。
“我会倾尽所有去爱我所爱的人,哪怕我们无法走到最后,哪怕注定是场飞蛾扑火,只要我真心实意的爱过、付出过,便足矣。”
他眸子里是无法掩盖的哀伤,在灯光下他如同那夜夜歌唱的夜莺,为了心中那独一无二的玫瑰,倾尽满腔的爱意。即便最终是死亡,它也愿意用鲜血浇灌玫瑰。
林修雅听了,望见沈铭修那哀伤的眼神,小心翼翼地问:“沈叔叔,你是不是曾经被伤害……”
她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表情复杂地看着沈铭修。
沈铭修叹了口气,说:“我有一个深深爱着的omega,我已经在脑海里规划了无数遍我和他的未来,可是……”
“可是他离开了我,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一直想要逃离我,是我给他的还不够吗?”
林修竹听到这,猛地一怔。
沈铭修神色悲伤地端坐着,继续说:“可能是我还不够好,没有什么优点可以吸引住他。在他眼里,我一无是处,给不了他所想要的。”
林修雅安慰道:“沈叔叔,你别这么想。你很优秀,样貌、家世、才华、学历,你都有,你不要自责。那个omega,那个omega可能太眼高了,是他不好,你不要为他而难过,不值得。”
林修竹握紧拳头,望向自己妹妹。
怎么?你还往外拐?
沈铭修……他望向沈铭修那神情哀伤的脸,只觉好笑和心痛。
沈铭修啊沈铭修,你已经学会通过家人来实行控制吗?
你能不能注意到你自己的问题?
病娇、控制、囚禁,只会让他窒息。
沈铭修听了林修雅的话,皱眉,他摇头:“他不是这种人。”
“啊?”林修雅疑惑。
沈铭修摇头:“他很好,和他在一起的那六年,是我最开心的六年。我的父母都是商人,他们注重利益,从未关心我。我没有过父母的关爱,其他人也因为我的父母而远离我、害怕我。只有他,只有他这个omega,愿意起早床为我买早餐,愿意下雨的时候不顾一切地为我送伞,愿意在夜晚给我唱歌让我摆脱噩梦的侵扰,也只有他愿意在玫瑰花期为我送上一只独一无二的玫瑰……”
“我想,终归是我不行让他离开了我。这些年我一直在努力工作,渴望更加耀阳。我奋力比过了我家族的所有同龄人,继承了家族的世代事业。”沈铭修在林修雅吃惊的目光和林修竹微暗的眸子里,眼神越发哀伤。
“沈叔叔,你不必如此……”林修雅劝道。
沈铭修摇头。
沈铭修虽疯,却在林修竹离开的两年多的时间里,700多个日日夜夜,将他们过往回忆、怀恋。他曾在这世间又遇到过千千万万过omega,也有无数人为了讨好送来无数omega,但他们的身上都没有林修竹的影子,没有林修竹那芬芳的茉莉花香。
他们终归都不是林修竹,也没有谁可以替代林修竹。
林修竹是他心中,独一无二的,唯一的回忆纯白茉莉花。
所以再遇到林修竹,他不会再给林修竹可以逃离他的机会,林修雅说得对,不必如此。确实不必如此,他大可找个替身,通过替身去寻找林修竹的味道、林修竹的味道。
但那终归不是林修竹,他沈铭修从来不会做找盗版的勾当。
这不光彩,这不是他会做的事。
他沈铭修看上的omega,他就算如同夜莺般飞蛾补火,也要将心爱的玫瑰和自己一同囚禁在金色的笼子里。哪怕这一切都是用鲜血换来的。
所以,当林修竹踏上回国的旅途时,他就没有想过放过林修竹。
他把怀表送给了林修雅,温和地笑道:“这块怀表就送给修雅了,希望修雅以后也可以遇到一个像夜莺般爱你入骨般的alpha.”
林修雅接过怀表,她是omega。她道了声谢谢,说:“如果我以后的alpha会这样,我可能会心疼……”
沈铭修笑得很温柔:“可是alpha守护omega不就是alpha的本分吗?一个alpha如果连自己的omega都不能好好爱着,那这个alpha还算什么alpha?”
“你说对吗?”他将目光转向景程,“景程兄?”
景程对于刚刚沈铭修和林修雅的小声对话一直沉默不语,听到沈铭修的话,他抬起头。
景程微笑着说:“对。”
他看向林青,握紧林青的手:“就比如我这个alpha,就会好好守护好我的omega。”
林青的脸以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他的手和景程握在一起,暖暖的。
沈铭修手中的红酒杯在不断摇晃,他语重心长地说:“那就请兄长好好待林青嫂子了。”
“会的。”景程说。
两人目光相处,在隐隐处火药味燃起。
“哐当——”
林修竹手中的筷子掉落在地,他失态地对在场所有说声抱歉。
“不好意思,我去洗手间一趟,你们先吃。”
林修竹再也受不了,扬长而去。
夜莺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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