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进医院

书名:重生后前夫对我穷追不舍
作者:秋刀鱼

不得不说,季林云效率挺高,吃完午饭,再看的时候,一切都销声匿迹,看不到一点水花。

“那个代言,你打算怎么做?”以公司的利益来看,如果能让林宇钦来代言,出席发布会剪彩,对恒荣来说,无疑是如虎添翼。

恒荣不能只困在原地,国内的发展已经到了极限,他们需要扩大版图,苟慎也有这个野心打算。

他们这次项目主打的是面向国际,林宇钦无疑是最佳人选,再说了他们还有同窗之名。

林宇钦,十几岁就夺下了金椰子树的最佳男主,更是以《拯救》中的何以笙一角,拿下了国外的金鸡奖,这个奖项从未有国人获得,更不用说那时林宇钦才十八岁。

《拯救》更是第一部一天突破十亿票房的电影,在国内外都好评如潮。

接连出演《少年》《诡秘》等等一系列的影视作品包揽了所有的奖项,竟无一人可匹敌,皆避其芒,那是娱乐圈最昏暗的时间段。

在二十三岁时就登顶无数演员难以抵达的神坛。

如果说洛伦兹是国民偶像,那么林宇钦就是国际偶像,他碰过的一张纸巾都被炒出过百万天价。

不过令人惋惜的是,在那之后,他就拒绝出席任何的活动。

尽管如此,他的名声并未因此埋没,反而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冲上了顶峰。

2075年影响力最大的演员是在那一年一部作品都没有的林宇钦。

他的退出给了整个圈子一个喘息的机会,不过金玉在前,瓦石难当。

林宇钦这个名字就是活脱脱的招牌,更不用说这是他沉寂后的第一次露面,可想能够激起多大的风潮。

“我再想想。”苟慎揉了揉太阳穴,这件事,说实在他也头疼,他也很明白,林宇钦是最好的人选。

说他犟也好,说他清高也罢。

在林宇钦选择何以笙时,他们之间就什么都不剩。

“顾世生最近不是从M国回来了吗,你去了解一下。”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动林宇钦的。

“行吧。”季林云深深地叹了口气,他了解苟慎,向来是以大局为重的人。

在苟万毅死的时候,没人当家作主的恒荣陷入了经济危机,股东跑路,职员离职,你能想象吗,一个市的经济巨头,上上下下加起来就只有三十几个人。

一个普普通通的不入流上市公司都有百人。

墙倒万人推,落井下石不在少数,商场如战场,能发展成巨头的,每一步无不是吃着他人尸骨的长大的,利益相反皆是仇。

苟家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咬下一口都是巨大财富,人人都想着分这一杯羹。

苟慎每晚都得去应酬,赔笑是常事,还得照顾生病的罗姨,靠着胃药维生,险些胃穿孔,若不是他发现得早,将人强行拖到医院,苟慎小命早就没了。

苟慎的印象中,他只生过两次大病,因为他就只会记得两次大病。

季林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然而苟慎终归是太要强了,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助,仅凭一人之力将在悬崖边上的恒荣拉了回来。

苟少到苟总,一字之差,如割天堑。

“谢谢。”

  这句谢谢苟慎说的真切,有歉疚,也有对对方这些年的照顾。

他明白,这是让对方为难了,恒宇不只是他的一个人的,也是他兄弟一起努力拼搏的。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是个混蛋。

“自家兄弟客气啥。”翻了个白眼,季林云只觉得苟慎是不是抽了。

还没等苟慎从季林云办公室踏出一步,他的电话就响了。蒋翰墨进医院了。

如果只是这样倒没啥,问题是人冲进恒荣总裁办公室,和顾南北两个人一起进了医院。

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只觉得脑瓜子疼,这一天天的都什么破事啊。

“总裁,这?”夏元二看了一眼对方,今天是打算和归于公司谈合同,时间地点都订好了,人被他们约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才同意的。

“去医院。”看了一眼手表,正正好五点,晚宴是约在七点,他之后再赶过去。

得令,夏元二也不多迟疑。

他今天倒是要看看,这两个人到底是闹的那一出!

打开布咕客户端阅读

享受更好的阅读体验

立即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