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晕倒

书名:怎么可以吃兔兔
作者:施冉冬

林悦醒的时候,商羽罕见的还没起,两只粗壮的手臂牢牢的把他锁在怀里,林悦的脸紧紧的贴着他肌肉分明的胸膛,鼻尖是浅浅的酒香味信息素。

林悦昨晚被商羽反反复复的标记了很多次,后面还变出了第二形态。林悦结婚这么些日子,是第一次见到商羽的蓝形态。是一头灰色长毛巨狼,身长近两米,锋利的獠牙,锐利的灰色眼珠,威风凛凛。

物种天性让林悦当场吓了变成小兔,在高大的灰狼面前瑟瑟发抖。后面又被强制变回人身,欺负了一遍又一遍。

手机传来叮咚一声响。林悦从商羽怀里挣出半个身子,藕白的手伸向床头柜,打开手机一看,是李乐阳昨晚发来的消息。

大概意思是他昨晚有点事来得有点晚,来了就看见他们仨的对峙现场,不好再出来徒增尴尬,后面看着商羽把他带走就放心的,并为昨晚的事感到抱歉,并表示下次出去请他吃饭。

林悦连忙发消息告诉他没事。正在打字,一只手从后面伸过来,一把把他捞了回去。

“唔……”林悦被吓了一跳。

“这么精神,是昨晚没欺负够么?”

林悦听了心中警铃大作,连忙挣扎着要起来,挣扎了半天纹丝不动,商羽的手臂牢牢的卡在他的腰间。林悦扭头一看,商羽正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林悦反应过来:“你逗我!”

吃完早餐,林悦被商羽带去了庄园的马场,美其名曰教他骑马。

进去入眼的就是大片的草地和蓝天上云卷云舒,林悦被商羽带去换了一身马术服。服帖的马术服穿在身上,更显得林悦腰细腿长。

随后又去马厩挑选合适林悦骑的马儿。林悦一眼就看见了一匹白色的马,它的鼻梁微微弯曲,四肢修长,皮毛光滑。

“这是阿拉伯马,世界上最古老的马种。阿拉伯马在沙漠气候中演化成长,被贝都因人视为珍宝,经常会被带到居家帐棚中安置保护,正因为与人类有亲密的关系,造就它们性情和蔼、聪颖及乐意讨好,它们同时也具有高度精神力与警觉性,适合用于袭击和战争,由于这种复合了自发与敏感的特性,对阿拉伯马就必须付出足够的能耐与尊重才能驾驭它们。”

“哇!”林悦被商羽说了惊叹连连。“那这个呢?”随即又指着一匹黑色的骏马道。

“这是弗里斯马,在荷兰北部的弗里西兰省培育而成,因为外表黑色闪光,因此得名。弗里斯马光滑亮丽的黑色皮毛和良好的运动天赋是被世界所公认的。它们不仅外型很漂亮,还有优秀的运动天赋和调节能力。“忠实”、“聪明”、“勤奋”、“通人性”、“易调教”、“动作敏捷”这些都是弗里斯马的代名词。”

最后林悦还是挑了最开始看到的那匹阿拉伯马。它很温顺的在一旁,林悦摸摸它的脑袋问,“它有名字吗?”

“洗剪吹。”

“哈?”林悦震惊。“它真的叫这个名字吗?”

“你看它这飘逸的发型。”商羽一本正经。

“哈哈哈哈哈哈……”林悦眼泪水都要被笑出来了。

“我先跟你讲讲注意事项,首先不能站在马的后方或侧方,反正被踢。其次……”

林悦被商羽掐着腰,一把抱上了马,随后商羽高大的身躯也附了上来。

“我先带着你适应一下。”商羽磁性的嗓音凑到林悦耳边说,林悦听了耳朵发麻。正要挣扎就听商羽低声说:“别乱动。”

随即大掌附上了林悦白嫩的小手。“两只手分别抓紧两根缰绳,缰绳一端用大拇指握住,另一端用无名指和小指夹紧。”

林悦照做,在商羽的亲身指导下,林悦已经可以一个人骑着马在马场慢慢走了。温暖的日光照在身上,有一瞬间仿佛变得惨白刺眼,林悦突然感觉到一阵眩晕,随即就不受控制的从马儿身上载了下来。

恍惚间仿佛看见商羽冲过来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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