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打拳。
余晖照进屋子,他听见高跟鞋的逼近,有些不由自主的缺氧呼吸不上来,他挥了挥有些发酸的手腕,倒回了地上。 “咚咚咚”鞋跟终于停在了他的身后。
“帮我搞完最后一单。”女人扔过一张纸纸,“我就放你走。”丁程鑫擦着汗一只手打开了矿泉水瓶盖,把水往嘴里送。 纸张飘落,上面印着男人带着镶金边的眼镜,眼神锐力又薄凉,鼻梁高挺,皮肤很白。被握在手里的酒杯装满暗红色的液体,粘稠的像血。让本来 就白暂修长的关节看起来十分病态。 西装穿得的一丝不乱,像是残忍血腥交错混合着禁欲的美感。
丁程鑫看着照片上的男人。 光明会一组长,马嘉棋。
“丁哥,你疯了?!”严浩翔拦住了丁程鑫“去刺杀那个级别的大人物就跟自杀没区别了成功了不说要是失败了什么办!” 一直沉默的刘耀文黑着脸 “一定要去吗?”
丁程鑫苦笑.”其实...别无选择”
“我去杀了那个疯婆娘,"对耀文沉着声“老子受够了! ” “阿文,” 丁程鑫及少这么叫他“ 别干傻事”他抱着他们俩:“如果到时候我失败了,那位大人高抬贵手留了我一具全尸,”
“……把我埋回乡好吗?” 在我们笑的天真的那些岁月里,真的只留在了回忆。 “把我埋在我穷极一生至死都没能再回去过的地方。” 这辈子太苦了,如果有来世的话,希希望那个世界再没有这些黑暗令人痛恨的地方,没有那些被拐来这儿的孩子, 透过那样细那样窄的缝隙,看外面的天地。
“走啦!”他看似潇洒的地挥了挥手,
“丁哥!”刘耀文和严浩翔想拦住他,但他没有再回头,等少年清瘦的背影消失在走廊,他的声音还向荡在空旷的过道。
“可是,还有来世吗?”
今天是丁程鑫的18岁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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