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好像没有资格回答,毕竟从我开始记事,我的记忆里就没有名字这个说法。
我幼年的记忆有些残缺,能有印象的事情不多。我就只能想起我是个孤儿,在城郊的孤儿院里待过几年,后来好像是因为孤儿院失火,辗转到了一个陌生的贫民窟。遇见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贵人,曾树岭曾先生。
不是我夸张的讲,如果没有他,我大概率还是垃圾堆里的一部分。我不太清楚他为什么会去翻垃圾,但是我知道的是,他把我从垃圾堆里捡出来,带到贫民窟的宋爷爷手里了。
如果没有他们二人,我人生的前六年就等同于完蛋了。在贫民窟待了将近三年的时间,我亲眼看见了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
一对有钱的夫妇,把自己的亲生女儿丢在了小县城的车站,虽然这事儿的真实经过是后来我偶然听说的,但当时我确实没多想。还贴心的陪着这小姑娘在车站等了好几天他的父母。
估计是后来他们良心发现了,大概过了一周左右,他们又返回来了,看见我的时候还有些吃惊。令我没想到的是,他们最后居然和宋爷爷协调了下,把我也带走了。
更令我没想到的是,自从跟他们走了之后,我就进入了地狱。
说实话,那是我第一次接触到有钱人的生活,很奢侈。有太多太多我没见过的东西,毕竟我那个时候还小,对那些从未见过的事物有好奇心也很正常。
于是他们利用我的好奇心把我困在了周家,然后他们就发现了我有一种病,有莫名其妙的怪力。
我本以为他们会扔掉我,就像他们曾经扔掉他们亲生女儿那样。可,他们居然意外的开心,我的噩梦就开始于他们得知这件事儿的一个月后。
咳,一不小心就吐槽多了,言而总之,就是他们把我当成了方便培养的实验体。现在想起来我觉得我当时真的挺有实力的,那种非人的训练,很难想象到底我是怎么挺下来的。
在我12岁那年,我同时拥有了两件事物,人生中的第一个名字和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
周家的那对夫妇,用马克笔在我的小屋墙上写下了两个大字——周肆。那马克笔质量不错,居然能在铁皮上留下墨痕。
没错,我住仓库
而我的第一个朋友,她就是因为我没有锁好仓库的门儿,偷偷溜进来的。
我见过她,登过报纸的,她被车撞死了。。等等,被车撞死了为什么她还站在我面前?
在她花费了一番口舌之后,我听明白了她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原本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儿真死了,她是另外一个人。被迫叫这个死了的女孩儿的名字。
于是我问她,我应该叫你林依依呢,还是叫你苏锦玉呢?她揣摩了一下,最后没有说话。意思就是让我看着叫吧,我想没有人会喜欢,被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名字。
所以我成为了第一个叫她真名的人,我叫她苏锦玉。她说她知道我不叫周肆,问我本名。可是我原本就没有本名啊!
但我也确实不喜欢这个敷衍的名字,于是我学着她,也给自己想了一个名字。
我告诉她,我叫宋岭。
我们两个就这么相识了,在一间破烂的小仓库里。
至于之后的事情吗,以后总有机会继续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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