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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我和齐先生的恋爱日常 作者:尔虞 本章字数:4125 广告模式免费看,请下载APP

  “我妈说,我爸爸不回家的原因是因为他在外面有人了。”

  我实在是不敢相信……这些话都是从一个还不满七周岁的孩子嘴里说出来的。

  这得是多么差劲的父母才能让自己的孩子知道这么不堪的事情?得是多么不堪的父母才能因为婚姻问题对孩子动手?

  看来这个世界还是没有任何变化——做旁人父母的人,未必真的有这个资格。

  然而在这个事件里,最可恨的大概还不是这对父母,而是那个恬不知耻去破坏人美满家庭的第三者。我实在不明白,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忍心破坏人家庭的那种坏人呢?那样糟糕的人,午夜梦回时难道不会感觉到恐惧或者罪恶吗?难道不怕死后下地狱受尽折磨吗?

  然而即便我再愤慨,这始终也只是别人家的事,外人最多只能评论,不好插手。我能做的,只是时不时的陪这个孩子聊聊天,解解闷。我希望这孩子的童年可以因为有了我的存在而多一分色彩,他年幼时期多一个能倾诉衷肠的人,往后或许也能在这世界上活的轻松一些。

  起码这三个月以来,那孩子的脸上多了很多正常的情绪和笑容。

  就我这样的人还能给人带来幸福,这实在是令人欣慰的事。

  “好了,说不过你。”齐先生沉沉的叹了口气,“总之你出门在外还是小心点吧,有事给我打电话,我立刻赶过去。”

  “那我还谢谢你了?”

  齐先生被我气笑了,叼着烟眯眼看了看我:“余礼,你大可不必这么谢。”

  后来睡觉的时候他才跟我说,他原打算明天带我去见他的几个朋友的,现在因为我和那小孩有约,就只能往后推迟一天。

  “后天几点?”

  齐先生转过身来,背对着月光,眼神深邃的看着我。

  半晌,他勾了勾嘴角:“你不是想体验我的生活吗?后天晚上七点,在家等我接你去酒吧,提前吃点饭垫肚子,去了没吃的,就是在静吧喝酒聊天。”

  “你几个朋友?”

  “五六个。”

  我忍不住蹙眉,不情不愿的应了一声:“哦,知道了。”

  “怎么,不想去吗?”齐先生的语气变得奇怪了起来,言语间有些惹人恼火的意味,“不想去可以不去的,都是些只会喝酒的粗人,和你这种文艺人搭不上边儿……”

  他这个人……

  他是知道我不喜欢人多的场合的,更清楚我不怎么能喝酒,他这样的语气,无非就是幼稚的在跟我侧面强调我们两个在这方面的喜好没有一丝相同而已。

  他想叫我不要不自量力的去踏入他的生活圈,所以才一上来就叫了这么多人,平时怎么不见他一次要见那么多人?而且这次还是在酒吧那种乱糟糟的地方……

  绝对是故意的。

  这个男人,表面上温温柔柔、谦逊有礼,可恶劣起来谁都比不上。

  “我说了我会去就是会去!”我气的头皮发麻,立刻生气了,“你能少说几句吗?得意什么?欺负我有意思?”

  “好了好了。”齐先生立刻缩了缩脖子,举起双手示意投降,“你别生气啊,谁敢欺负你啊?是我跟他们说了你,他们好奇都想来见,这都是我谢绝了三分之二的结果,剩下来的的这五六个都是性格上比较好的,都不会故意为难你,况且有我在呢,你不用担心。”

  “再说了,你这性格……不欺负别人不错了,我还要为我这些朋友担心呢。”

  这说的倒是实话。

  不过……三分之二?这人到底有多少好朋友?要不要这么夸张?

  像我这种活到了二十五岁都没有几个朋友的人……实在是不能理解这种程度。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半宿才浑浑噩噩的入睡,梦里都是酒吧阴暗复杂的场景,齐先生和他那几个朋友坐的很远,有说有笑的,洋酒一瓶瓶的下肚。

  而我,就和现实中一样,从头到尾都只有赔笑,从未真正走入他们的话题。

  在某个瞬间,我开始考虑自己逼着齐先生这么做是不是正确的。

  我和他本来就是极为不同的人,我们性格爱好不同,生活圈子不一样,就连与人相处的方式都是两个极端……即便如此,我却非要削尖脑袋挤进对方的世界。

  我这样做真的是正确的吗?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我穿上睡衣推开那扇通向客厅的门。齐先生的大衣和鞋不见了,一看就是早早地去上班去了,而桌子上静静摆着的是一碗已经凉透的粥和两个包子,盘子旁边附着一张便利贴,上面写着:宝贝儿这是为夫早上特意出去给你买的早餐,皮蛋瘦肉粥和两个牛肉包子,热透了再吃。如果要感谢我的话,今晚陪玩小崽子回来好好答谢我吧,答谢的方法为夫来选。

  我揭下这张淡绿色的便利贴,来回盯着那个写的丑兮兮的“为夫”看了好几遍,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

  吃早饭之前,我把这张便利贴压平,偷偷放进了我书房的那盒子“藏宝箱”里。

  很多时候,我也会想将来的事。如果五十年之后,我们还能心无旁骛的在一起的话,那么这些东西就能派上用场。当我们能在寒冬里围着火炉相拥而眠一个下午,当我们睡够了起来、偶然起兴想要怀旧和回忆当初年轻时候的事的时候,这些东西都是比手机或者电脑里的相片还要更宝贵的。

  如果我们有那么一天的话。

  我跪在书房的地毯上,掀开了那个被我藏在最底下的铁皮盒子,小心翼翼的将简单“裱”好的便利贴放在另一张上面拿粗笔幼稚的写着“笨蛋”的便利贴旁边。我看了一会这张便利贴,忍不住自己无声的笑了起来。

  这个著名的画作“笨蛋”的产生是在一个月前,也就是我们上次吵架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两个前一天晚上刚刚因为一点小事生过气,他吵不过我又挨了我好几下打,眼眶肿的厉害,又气又委屈。本来打算生一会气就贱兮兮的和我和好的,结果却没想到,我故意没下他给的台阶,我不仅一晚上没理他,还自己先睡了。

  更过分的是,由于心情好,我睡的还很香。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他人已经不见了,而我的床头柜上却贴了一个幼稚的便利贴,上面只有两个大字——“笨蛋”。

  我又抱着铁盒子坐在地上笑了一会,然后眯着眼睛靠在了书柜上,奢侈的想了一会将来的事情。

  我很少想我和齐先生的未来,因为从小到大的经历,导致我变成了那种很悲观的人,只要遇到一件好事,我就会去往最糟糕的地方去想。虽然这样会导致我整个儿人很消极,但好处也是有的……只要事情发展的比最坏的情况好上那么一点点,我就都能接受。

  指不定还会很开心。

  和齐先生相知相遇的这四年也是一样,我想将来的次数也是少之又少。

  我和齐先生最糟糕的结局也无非就是感情淡了,或者由于我被他惯得愈演愈烈的骄纵性子遭了他的厌弃,两个人最终分开了而已。

  我们之间最糟糕的结局无非就是怀揣着曾经的记忆,变成那种在路上遇见都不会说话的陌生人。

  已知最悲哀的结局,那就再没什么我不能接受的。

  书房的窗帘是拉开的,我这样斜靠在书柜上轻轻闭上眼,能清晰的感觉到阳光照在脸上的温度和火红的光亮。

  假如……我是说假如,我们两个都不完美的人,就真的有那个运气相爱相杀到生命的最后一刹那呢?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之后我单干干累了,或许也会和网上的那几个合作伙伴开个工作室,到时候收入也能稳定一点,肩上的担子也能少点。这样一来,齐先生也能为我的五项保险少操点心。等我攒够了钱,就和齐先生在郊区买一处两层楼的小别墅,他付一半的钱,我付一半的钱,我知道我没他那么有钱,如果我是在拿不起,那就先管他借一点。剩下的钱,我慢慢还。

  用余生来还。

  别墅的话,装修安置家具和放味儿什么的,没有个小两年也下不来,那个时候我们还可以住在现在的这个小一点的房子里,等两年之后,我们再稳稳当当的搬过去。到时候他的生活圈子也还是跟现在一样,我可以少参与一些,但是我希望,跟他最熟的人可以知道我的身份并不是什么见鬼的同居室友,而是他的爱人。

  到时候啊,我们可以在小院子里养两条看家的中型犬或者大型犬,室内的二楼可以养几只巴西龟,兴许还会养一只活泼好动的中华田园猫。

  至于孩子的话,还是不要了吧。

  我的童年都没有一个好父母做示范,我没有体会过父母的温暖,那肯定也做不成一个好父亲,就不必像齐先生说的那样去领养了,更不必去祸害其他孩子纯洁的心灵。

  毕竟有齐先生在,“孤老终生,无人送终...”这些话似乎也没有那么可怕。

  我爱他,深爱着他,只要我还能喘上一口气,我爱他这件事就能给予我无限的勇气,它能让我站起来去面对五六个陌生的人,能跟他们去喝酒,我能暂时忘记我对于陌生人的恐惧和不安,和他大大方方的站在一起。它能让我跨越一切未知的艰难和黑暗,疾病、贫穷、寂寞抑或是其他让人难受的东西。

  我都能挺得过去。

  百岁之后,我会拜托我的邻居或者齐先生的朋友,让那个人把我们埋葬在一起。

  我从来没有这么深切的觉得,生而为人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

  那天晚上,我提前买好了零食,穿上比上周更薄的外套,提早出现在了中心广场的地铁站口。

  或许我也可以跟我的小朋友分享一下我的事情。

  然而那天很奇怪,我越是前所未有的期待这次见面,那孩子便越是迟迟的不出现。我们约定的时间是傍晚的五点半,我拎着零食喝着奶茶等到了六点半,也没见人影。

  我倒是并没对他的爽约感觉到不愉快,只是单纯的担心这孩子是否安全。也不是我大惊小怪,而是过去的几个月里,这孩子从未爽约过。要是说他忘了,更是不可能,因为我猜他比我更期待这次见面。

  然而即便担心也无用,我不知道他的大名,更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就算是报警,警察也只以为我是犯了法想要拐卖儿童的疯子。

  一直等到晚上七点半,我也没等来人,只好拎着一袋子零食回家。

  我没有坐地铁也没有打车,而是一道顺着主路慢慢走了回去,时间有些晚了,我从兜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不早了。按照往常来讲,我这个时间还没回去,齐先生的电话肯定就像催命符一般打来了,然而很奇怪,今天我的手机却安安静静,一点他的痕迹也没有。

  我停在路边给他发了条消息,问他在不在家,告诉他自己就要回去了,要不要给他带什么小吃。

  齐先生没有回。

  不过我也没有在意,对于他这种工作忙碌的人来讲,半天不回消息是寻常的事,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沿着主路慢慢走,沿着和胡主编吃过饭那条路走去,从那里再往东边的小路一拐能比较好打车。但是我没有想到,我会在曾经和齐先生相遇的小区门口看见今天“爽约”了我的男孩儿。

  男孩当时正坐在小区门口的花坛旁边,他似乎是穿着睡衣就出来了,脚上连鞋都没有穿。我先是认出了他的背影,发觉他在发抖,立刻就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可能性……难不成又离家出走了?光是这么想着,我的心就跟着沉了下来。

  等悄悄的来到他面前的时候,我发现他两眼呆滞慌神,连我这种“陌生人”的靠近一时间都没有察觉到。

  我顺着路灯往他脸上仔细看了一眼,心肺瞬间就停滞了——昏黄的路灯下,少年的脸上有手指一样长的血痕,这道伤口很深,可以说是被划的皮开肉绽都不为过,像是被人拿刀硬生生挖的一般,此时此刻还在慢慢的在往下滴血。我蹲下身去看,便发现他的伤不止如此,连袖管和裤子上也都是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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